註:1.頭獎及貳獎由各該獎之所有中獎注數均分(計算至元,元以下無條件捨去。該捨去部分所產生之款項將視為逾期未兌領獎金,全數歸入公益彩券盈餘)。如係一人中獎則為獨得;如無中獎注數,則獎金列入次期該獎之『累積獎金』。
2.參獎至普獎採固定獎額之方式分配之,惟如因熱門號碼開出,致參獎至普獎之獎金合計總數逾當期『總獎金』之70%時,則參獎至玖獎仍依原固定金額分配,普獎獎額改依當期『總獎金』之70%扣除參獎至玖獎獎金總額後由普獎之中獎人平分(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該捨去部分所產生之款項將視為逾期未兌領獎金,全數歸入公益彩券盈餘),其餘各獎(頭、貳獎)仍依原分配比例分配。
3.兌獎期限為開獎日次日起三個月內 ( 如開獎日次日或兌獎截止日非屬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次一銀行營業日 ) 。
4.未達獎金課稅門檻之獎項彩券中獎人可於開獎結果公佈後10分鐘起於電腦型彩券經銷商兌領。
註: 1.特別號只適用於貳、肆、陸、柒獎,不適用於其他獎項。
2.頭獎至肆獎之每一獎項,由得該獎之所有中獎注數均分(計算至元,元以下無條件捨去。該捨去部分所產生之款項將視為逾期未兌領獎金,全數歸入公益彩券盈餘)。如係一人中獎則為獨得;如無人中該獎,則獎金列入次期該獎之『累積獎金』。
3.伍獎至普獎係採固定獎金方式分配之,惟如因熱門號碼開出,致使伍獎至普獎獎金合計超過當期總獎金之65%時,伍獎、陸獎和柒獎仍依原固定金額分配,普獎獎額改依當期總獎金之65%扣除伍獎、陸獎和柒獎獎金總額後由普獎中獎注數均分(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該捨去部分所產生之款項將視為逾期未兌領獎金,全數歸入公益彩券盈餘),其餘各獎〈頭、貳、參、肆獎〉仍依原分配比率分配之。
4.兌獎期限為開獎日次日起三個月內(如開獎日次日或兌獎截止日非屬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次一銀行營業日)。
5.未達獎金課稅門檻之獎項彩券中獎人可於開獎結果公佈後10分鐘起於電腦型彩券經銷商兌領。
註:1.本遊戲之單期頭獎總獎金以貳仟肆佰萬元為上限。若因頭獎中獎注數過多,致使該期頭獎總獎金將超過上限,該期頭獎總獎金即改以貳仟肆佰萬元計,供所有頭獎中獎人依其中獎注數平分。〈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該捨去部分所產生之款項將視為逾期未兌領獎金,全數歸入公益彩券盈餘〉。
2.兌獎期限為開獎日次日起三個月內(如開獎日次日或兌獎截止日非屬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次一銀行營業日)。
3.未達獎金課稅門檻之獎項彩券中獎人可於開獎結果公佈後10分鐘起於電腦型彩券經銷商兌領。
註:1.本遊戲頭獎至肆獎皆採固定獎金之方式分配之,單期頭獎總獎金以新臺幣4,500萬元為上限。惟如因頭獎中獎注數過多,致使該期頭獎總獎金將超過4,500萬元時,頭獎獎金分配方式將改為均分制,由所有頭獎中獎人依其中獎注數平分〈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該捨去部分所產生之款項將視為逾期未兌領獎金,全數歸入公益彩券盈餘〉。
2.自第107000043期起,如貳獎中獎注數過多,致使貳獎總額超過新臺幣2,000萬元時,貳獎獎額之獎金分配方式將改為均分制,由所有貳獎中獎人依其中獎注數均分新臺幣2,000萬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該捨去部分所產生之款項將視為逾期未兌領獎金,全數歸入公益彩券盈餘〉。
3.兌獎期限為開獎日次日起三個月內(如開獎日次日或兌獎截止日非屬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次一銀行營業日)。
註:1.每個號碼組應依所選擇之玩法核對獎號。
2.投注之號碼組與開出之獎號皆按由左至右之順序排列。
4.上表中"x"代表0~9之任意整數。
註:1.以同期威力彩第1區所開出之六個中獎號碼(不含第2區之獎號)為獎號,不另行開獎。
2.每個號碼組應依所選擇之玩法核對獎號。
3.38樂合彩所有玩法之獎項皆採固定獎金之方式給獎,惟如因「四合」、「五合」玩法中獎注數過多,致使四合玩法總獎金超過其獎金支出上限新臺幣337.5萬元、或五合玩法總獎金超過其獎金支出上限新臺幣1,380萬元時,各該玩法之獎金分配方式將改為均分制,由各該玩法所有中獎人依其中獎注數均分其獎金支出上限〈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該捨去部分所產生之款項將視為逾期未兌領獎金,全數歸入公益彩券盈餘〉。
註:1.以同期大樂透開出之六個中獎號碼(不含特別號)為獎號,不另行開獎。
3.49樂合彩所有玩法之獎項皆採固定獎金之方式給獎,惟如因「四合」玩法中獎注數過多,致使該玩法之總獎金超過其獎金支出上限新臺幣800萬元時,「四合」玩法之獎金分配方式將改為均分制,由該玩法所有中獎人依其中獎注數均分新臺幣800萬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該捨去部分所產生之款項將視為逾期未兌領獎金,全數歸入公益彩券盈餘)。
註:1.以同期今彩539所開出之五個中獎號碼為獎號,不另行開獎。
3.39樂合彩所有玩法之獎項皆採固定獎金之方式給獎,惟如因「四合」玩法中獎注數過多,致使該玩法之總獎金超過其獎金支出上限新臺幣1,000萬元時,「四合」玩法之獎金分配方式將改為均分制,由該玩法所有中獎人依其中獎注數均分新臺幣1,000萬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該捨去部分所產生之款項將視為逾期未兌領獎金,全數歸入公益彩券盈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