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娛樂城違法嗎?看這篇就對了

網路賭博罪線上娛樂城違法嗎

玩線上娛樂城違法嗎?在家拿手機上網路百家樂平台下注有可能會被抓嗎?110年12月28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其中一個部分是關於網路賭博罪,在2021修法以前,網路賭博因為設有帳號密碼,不具有公共場所或出入公共場所等條件,所以是無法可管的灰色地帶。但在修法後,網路賭博被納入法規的範圍中,那到底現在是什麼樣的情況?

線上娛樂城違法嗎?

刑法對賭博的處罰包括賭客跟賭場,分別規定在第266條及第268條。 對「賭客」處罰的刑法第266條第1項本文規定:「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三萬元以下罰金。」處罰的要件包括「在公開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 場所」賭博財物。

上述原賭博罪的構成要素是必須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出入」的地點賭博財物,傳統的賭博場所會有許多賭客穿梭其中並使用「實際賭具」行賭博之實,且可透過人之知覺直接感受其存在之空間。簡單來說過去法律規範指的是一群賭客聚集在同一個場所、空間聚賭,並有實體道具的情況下方能稱之賭博。

網路賭博是公共場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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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成這次修法的關鍵在於最高法院107年度台非字第174號刑事判決,該案涉及的案例事實是,被告透過帳號密碼登入賭博網站,進行賭博行為,原審判決無罪。在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認為:

本件於電腦網路賭博而個人經由私下設定特定之密碼帳號,與電腦連線上線至該網站,其賭博活動及內容具有一定封閉性,僅為對向參與賭博之人私下聯繫,其他⺠眾無從知悉其等對賭之事,形同一個封閉、隱密之空間,在正常情況下,以此種方式交換之訊息具有隱私性,故利用上開方式向他人下注,因該簽注內容或活動並非他人可得知悉,尚不具公開性,即難認係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不能論以刑法第266條第1項之賭博罪。

換言之,最高法院認為網路賭博具有封閉性、私密性,並不具有公開性,不能以現在規定的刑法第266條處罰,只可以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4條在「非」公開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科處罰鍰,原本對於線上投注的行為解釋是:因投注過程並無公開,且是用個人手機私下特定的帳號密碼登入,其型式屬於封閉式,這樣的投注具有隱私性不具公開性,因此無法認定為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不能論以刑法第266條第1項之賭博罪。

新網路賭博罪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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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過去刑法條文規定和法院判決,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才構成犯罪,網路賭博因不算是公共場合,基本上線上賭博罪並不成立。但隨著網路賭博越來越猖獗,110年12月28日立法院三讀修正刑法第226條第2項後,已明文將網路簽賭、線上博奕等納入賭博罪的處罰之中,最高可處5萬元以下罰金。

換言之,對賭客而言,除了原本的「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會構成賭博罪外,透過電信設備、電子通訊,像是手機、網路方式,登入網站賭博,即便是跟網站對賭,也會成罪,最高可罰款5萬元,可是真的有這麼嚴重嗎?其實這也只是一起雷聲大雨點小的修法案,這就與我們平常在家裡或跟朋友打麻將摸個幾圈或玩撲克牌消遣一下沒什麼兩樣。

娛樂城如何選擇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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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們生活中的一些小確幸,只要我們做的時候不招搖,不高調,難得休假期間想要來的百家樂消遣有何不可?唯一要注意的是你選擇的娛樂城是否安全,在網路賭博罪成立之後,娛樂城端反而必須更注重網路隱私,在會員個資的保護上加大力度,確保所有會員的資訊更加安全。

一、帳密安全

通博娛樂城使用最新LINE綁定登入技術,會員登入通博娛樂城時無須再輸入帳號密碼,減少帳密外洩的機會就能降低個人資料外洩的機會,將風險降至最低。

二、加密安全

對於所有會員資料採用128 bit位之金鑰技術做加密,有效防止駭客入侵盜取其個資,嚴格把關會員資料安全。

三、資料安全

對於會員的資料安全性不止上述對外兩點的防護,除資料安全部門之外對內包含通博娛樂城之不相干人員一律無法取得註冊會員資料,完整保障了會員的資料隱密性。
〈延伸閱讀:娛樂城綁定銀行帳戶的真正原因

結語

除了資料安全上做嚴格保護,通博娛樂城與會員攜手打擊詐騙集團,在會員入金時就必須進行身份驗證,並確定是由您本人同意下才進行操作,此舉能讓詐騙集團無法利用他人帳戶進行洗錢,保障了所有會員的權益,平常若有不肖分子拿別人的帳戶來通博娛樂城進行註冊時,我們第一時間就能發覺異常並立刻阻止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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