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
1. |
仟萬獎項每組總獎金1仟萬元,5佰萬獎項每組總獎金5佰萬元。各期各組「仟萬獎項」及「5佰萬獎項」獎金均獨立計算,例如某組「仟萬獎項」超過一注中獎,由該組「仟萬獎項」所有中獎人依中獎注數均分該組總獎金。 |
2. |
第105000052期及第105000053期如合計共有X組仟萬獎項及(或)Y組5佰萬獎項無人中獎,於第105000054期續開X組仟萬獎項及(或)Y組5佰萬獎項,該X+Y組加開獎項之獎號亦互不重覆,第105000054期加開之獎項如有M組仟萬獎項及(或)N組5佰萬獎項無人中獎,於105000055期續開M組仟萬獎項及(或)N組5佰萬獎項,該M+N組加開獎項之獎號亦互不重覆。 |
3. |
至第105000055期若仍有加開獎項獎號待開出,獎金依該期加開獎項獎號開出結果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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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若該期所有開出之各組加開獎項皆有人中獎,由各組加開獎項所有中獎人依中獎注數均分該組總獎金。 |
(2) |
若該期開出之各組仟萬獎項,有部分組數無人中獎,則該無人中獎之各組仟萬獎項獎金平均分配至當期有人中獎之各組仟萬獎項獎金,再由當期仟萬獎項各組中獎人依中獎注數均分該組獎金。 |
(3) |
若該期開出之各組5佰萬獎項,有部分組數無人中獎,則該無人中獎之各組5佰萬獎項獎金平均分配至當期有人中獎之各組5佰萬獎項獎金,再由當期5佰萬獎項各組中獎人依中獎注數均分該組獎金。 |
(4) |
若該期仟萬獎項所開出之各組獎號皆無人中獎,該無人中獎之仟萬獎項總獎金不另重新分配予5佰萬獎項之中獎人。若該期5佰萬獎項所開出之各組獎號皆無人中獎,該無人中獎之5佰萬獎項總獎金亦不另重新分配予仟萬獎項之中獎人。 |
(5) |
若該期所有開出之各組加開獎項皆無人中獎,則本活動如期結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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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獎號碼及獎金分配以獨立公正人士簽署之紀錄表為準。 |
5. |
兌獎期限為券面註記之開獎日次日起三個月內(如開獎日次日或兌獎截止日非屬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次一銀行營業日)。 |